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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①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②实行按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2、0分(上海市考生录取专业的级差分为3、2、1、0分)。 ③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经教育部备案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 ④艺术、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政策内按学校的承诺予以降分录取。 ⑤经我校考核被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考生填报志愿时,除考分偏低不能达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由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 ⑥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学费:46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 1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免费就餐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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