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成教)学院、教育局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五一”假期安排的规定和杭州市教育局2009年春假安排的有关通知,西湖区中小学的春假(含“五一”假期)时间为4月25日~5月3日,共九天(其中四天是双休日),5月4日上课。
要求各中小学在安排春假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高三、初三师生只放“五一”假(5月1日~3日),初三、高三学生的春假在升学考试后补假。教育局机关、各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区青少年宫、各社区学院和乡镇成人学院除“五一”假期外,照常上班,有关教师接送车要正常运行。
二、要求各校(园)充分利用四月初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春假前必须认真做好学生春假安全的专项教育工作、春假生活指导工作和书面告知家长等工作,并切实做好假日期间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五一”假期值班安排表于4月24日前报教育科申屠圆老师。
三、春假期间,学校可以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培训,也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春游、运动会、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等活动,但要严格控制好活动时间,并精心组织实施。
四、春假期间,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五、春假期间,中小学活动场地要对学生和社区开放,并做好场地开放的管理工作。
其他事项按以往春假、秋假的管理要求执行。
教育局教育科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