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网 > 新闻中心 > 计算机考试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考试动态 > 北京增设08年国家计算机考试考点及报名相关事宜通知

北京增设08年国家计算机考试考点及报名相关事宜通知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作者: 更新时间:2008-6-27 关键字:北京|计算机|考试|考点|报名|考生|时间|准考证

关于2008年度第二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增设考点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需要,2008年度第二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增设一个考点。现将增设考点及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08年6月30日-7月1日

    考试时间: 2008年7月20日-21日

    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0124

  北京市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薛荣林

  80101318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原件到考点办理现场报名和缴费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档案号(以上次考试准考证或合格证为准)。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采取报考人员入场拍照方式采集照片,报考人员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五、考场规则

    详见附件1。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或证件内容与本人情况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外侧备查。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不得将计算器、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书籍(资料、纸张)、笔等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上述物品应交考点,集中存放、统一保管。

   (四)场次和座位号参加所报科目的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相应科目座位号进入考试系统答题。

  (五)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在本座位的计算机上规范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结束时间内交卷。提前交卷的,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等)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九)考试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或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十一)保持考场卫生环境清洁,禁止吸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设备者应照价赔偿。